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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华普杯”家用轿车设计大赛作品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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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20 浏览次数:905 |
前言 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是上海第三家拥有国家整车生产目录的中型轿车生产企业。上海华普汽车和上海交通大学结成了紧密的产学研联盟,坚持自主品牌,自主研发,致力于打造具有鲜明海派特色的民族汽车品牌。经过六年的努力,已具备年开发三款新车型的能力,年产15万辆整车及相配套的发动机的能力。产品以中小型家用轿车高性价比车型为特色,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取得了不俗的市场表现,并逐渐形成各具鲜明特色的产品谱系。 为了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加快国内自主汽车品牌的发展速度,同时也希望发掘和培养一批具有良好基础和创新意识的杰出汽车设计人才,促进设计人才与企业之间的有益互动,上海华普汽车与上海交通大学共同举办本届大赛。 主办单位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 承办 上海交大·上海华普联合汽车研究院 大赛宗旨 促进民族汽车工业发展 提升自主品牌汽车形象 提高我国汽车自主研发设计能力 发掘和培养汽车设计人才 推动国际汽车文化的交流 大赛主题 创新·关怀·环保 围绕"创新·关怀·环保"这一主题,设计一款未来5-10年的家用轿车(包括但不限于两厢、三厢、锨背、旅行车、跑车、女性车、微型车) 评选标准 1、是否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和宗旨; 2、作品是否具有前瞻性,创新程度和创意的社会接受度如何; 3、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 4、从安全、舒适、方便等角度考虑人、机、环境三元素的有机协调; 5、工艺与成本:根据研发、生产工艺流程和制造成本,项目是否具有批量生产的可行性。 评委会 本届大赛评委会由9名有关专家组成 评委会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林忠钦 评委会副主任: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副总裁潘燕龙 参赛说明 报名范围及要求: 1、本次大赛对象面向在校学生、全球汽车企业或专业设计公司设计人员以及汽车设计业余爱好者。 2、报名者工作性质不限,在职、在校及社会人士均欢迎报名。 3、参赛者可以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参赛。 4、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容许冒名顶替或抄袭,一经发现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5、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 6、已参赛作品谢绝参加。 递交作品及相关说明: 1、设计作品与"报名表"需同时提交,报名表可从网站下载。 2、设计图要求:A2幅面(420mm*594mm),200dpi精度,能够保证大幅面喷绘和印刷要求; 3、每件作品仅限一张版面,作品为jpg格式的电子文件; 4、表现手法不限,手绘、计算机等任何方式,能清楚表现设计者创意和设计即可; 5、版面内容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文字描述、作品名称(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6、作品的电子文件以E-mail:xujj@c-sma.com或邮递光盘的方式发送到组委会; 大赛时间 设计作品提交:2007年1月31日截止 公布获奖作品:2007年3月 大赛颁奖:2007年3月 奖项设置 学生组: 一等奖 人数:1名,奖金:4999元,证书 二等奖 人数:2名,奖金:2888元,证书 三等奖 人数:3名,奖金:1888元,证书 入围奖 人数:20名,奖纪念品一件(价值200元),证书 专业组: 一等奖 人数:1名,奖金:4999元,证书 二等奖 人数:2名,奖金:2888元,证书 三等奖 人数:3名,奖金:1888元,证书 入围奖 人数:20名,奖纪念品一件(价值200元),证书 (除在校学生外其他均作为专业组参赛) 知识产权 1、所有入围和获奖的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享有对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除主办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大赛的获奖和入围产品的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主办方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主办方对设计方案进行产业化,设计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按照产业化程度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2、获一、二、三等奖的设计方案,主办方有权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参赛者不能转让、出版、参加展览等,否则,主办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单位:上海交大·上海华普联合汽车研究院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工业园区 邮编:201501 联系人:周涛 徐俊杰 电话:021-67356000-8214 传真:021-67356326 电子邮箱:xujj@c-sma.com 附:参赛报名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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