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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设计大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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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9/28 浏览次数:1061 |
为丰富中国森林防火宣传的形式和内容,促进我国森林防火工作和生态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与中国绿色时报社决定于2006年8月底至11月联合举办以“森林防火,走近你我”为主题的“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设计大赛”。诚邀广大专业设计机构、专业人士和卡通设计爱好者踊跃参与,携手推出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艺术形象。 主办单位: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中国绿色时报社 一、作品要求 1、此次大赛主题为:森林防火,走近你我。吉祥物设计作品创意应以森林防火为主轴。造型设计富有创意和象征意义,具有亲和力,便于传播,且寓意健康,能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走近公众。 2、参赛作品要求原创,表现手法不限。有关中国森林防火的各种字符包括中文(中国森林防火)和英文(CHINA FOREST FIRE MANAGEMENT)及代表森林的绿色、代表火的红色及代表警示的黄色,不要求强制使用,但可以作为素材考虑,灵活运用。 3、每位参赛者作品不超过5件。每幅作品规格以A4纸为宜。 4、提交的作品须附2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及150字以内的作者简介。 二、奖励标准 本次大赛设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银奖2名,奖金各2000元;铜奖3名,奖金各500元。金、银、铜奖获得者均颁发证书。 三、有关说明 1、参赛者请于10月31日前将参赛作品及《中国森林防火吉祥物设计大赛参赛表》寄往北京市和平里东街18号中国绿色时报专题新闻部收,邮编:100714;咨询热线:010-84239294。同时,请将作品及参赛表的电子版发送至:ztxw@vip.sina.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吉祥物”字样)。 2、11月上旬,主办单位将聘请森林防火专家、美术设计专家和新闻传播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金银铜奖获奖作品、创意说明及作者简介将在中国绿色时报上刊发。 3、参赛者须保证对提供的设计作品享有著作权,如有侵权问题,责任自负;获奖作品一经选用,著作权将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所有;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获奖作品有展览、出版、用于森林防火公益宣传的权利,不另付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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