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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城市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征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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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4/1 浏览次数:1265 |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办,武汉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城市运动会,将于2007年10月在武汉举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承办的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影响最广的一届全国大型综合性运动会,是我国第一次以城市为主体承办的全国城市运动会,是北京奥运会的大预演、大检阅、大练兵。届时,将有直辖市、省(区)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城市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等80余个城市代表团参赛。为了使赛事办得隆重、热烈、精彩、圆满,充分展现“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和湖北武汉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经研究,组委会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2007年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吉祥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吉祥物征集作品要求:具有浓郁的楚汉文化特色,充分表达武汉人民对全国各地运动员的热烈欢迎之情以及对城运会的良好祝愿。创意及构图新颖独特、色彩明快、清新亮丽,显现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吉祥欢乐的艺术魅力,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吉祥物还须具备商业开发价值,广泛适用于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特许产品、视频宣传和城运会景观等不同领域的需要。应征作品应是动物、植物等的卡通画。 会徽征集要求: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体育韵味和城运会特征,充分体现参赛健儿顽强拼搏、勇于竞争的中华体育精神,展现深厚的楚汉文化底蕴和鲜明的滨江滨湖地域特色。构图新颖、简洁流畅、色彩明快、时代感强,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应征作品风格和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 二、评选办法 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报组委会领导审定。 三、奖项奖励 通过评审,确定15名入围者,从入围者中产生中标奖和优秀奖。设中标奖1名,奖金50000元;设优秀奖4名,奖金10000元;设入围奖10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获奖名单将在媒体和组委会官方网站上公布。请获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四、投稿方式与要求 会徽均采用A4纸张,全色版本,并请将作品装裱在黑色纸板上。同时还须提供电子版本的设计方案(坐标图、注明CMYK值)。作品须配有设计创意文字说明。所有作品不接受网上投稿。个人和机构均可提交作品参选。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职务、机构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手机、E-mail,并提供个人身份或机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应征者寄送的有关资料、稿件等概不退还。作品一经入围,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城市运动会组委会所有,作者享有组委会指定的署名权。组委会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式。 来稿请寄: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6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城市运动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邮编:430033。 五、截止日期 征集于2006年6月30日(均以当地邮戳为准)截止。 详情请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城市运动会组委会官方网站:www.6citygames.org.cn 联系人:沈刚 联系电话:027-83787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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