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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标志设计比赛获奖结果揭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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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2/11 浏览次数:1137 |
为隆重庆祝明年(二零零八年)《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纪念作准备,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法务局、民政总署及教育暨青年局举办了“《澳门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标志设计比赛”,为系列活动打响头炮。是次比赛反应非常热烈,共收到逾一百份参赛作品,充分显示市民对《澳门基本法》的支持。 由於参赛作品水准甚高,评判经过慎重审核和多番讨论後,终就整体美感、设计意念及符合比赛主题等方面的评审标准,选出三甲得主及优异作品,得奖名单如下: 冠军赵建华、亚军何润建,季军李立夫,优异奖得主包括:张文坚、刘颖璇、蔡晓正、辜学孜、刘永康、赵建华、蔡晓正、杨洪伟、谭华深及刘颖璇。以上得奖者除可获得奖座外,冠、亚、季军还分别得到奖金六千元、四千元及二千元,优异奖各得五百元。 今次比赛的冠军作品,将成为《澳门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的标志,并用於系列活动的多项宣传之上,意义重大。主办单位将於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日下午在塔石广场举行颁奖仪式,并为得奖作品举办展览,向广大居民展示参赛者的创作成果,并藉此对得奖者作出鼓励。 是次《澳门基本法》颁布十五周年标志设计比赛除了参赛作品有高水准外,比赛的评判均是澳门有名的专业人士,包括:澳门理工学院艺术高等学校设计课程讲师李少庄、澳门设计师协会会长冯文伟、澳门广告商会理事长黄义满、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监事陆曦、法务局高级技术员徐秀玲、民政总署高级技术员李仲熙及教育暨青年局高级技术员黄志荣。
作品评审现场
获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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